摘要:近日,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裴城镇大张村、寨子村、苏侯村、裴城村、田古东村;新店镇薛庄村、郭寺村;淞江街道黑龙王村、小王庄村、回马村、王堂村、五里岗村、刘庄村、马坡村、英张村;商桥镇靳庄村等1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地...
近日,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裴城镇大张村、寨子村、苏侯村、裴城村、田古东村;新店镇薛庄村、郭寺村;淞江街道黑龙王村、小王庄村、回马村、王堂村、五里岗村、刘庄村、马坡村、英张村;商桥镇靳庄村等1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裴城镇大张村、寨子村、苏侯村、裴城村、田古东村;新店镇薛庄村、郭寺村;淞江街道黑龙王村、小王庄村、回马村、王堂村、五里岗村、刘庄村、马坡村、英张村;商桥镇靳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