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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人口流失最严重的黑龙江省行政区划的形成及未来改革设想

2022-09-08 16:14:12 793

摘要:黑龙江省是我国人口流失最严重的省份,2010年至2020年这10年时间黑龙江省流失常住人口646万人。全省常住总人口在不断流失,黑龙江省的所有地级市和地区均出现人口流失现象,黑龙江13个地市过去10年人口都是下降的,这在全国是唯一的。其中大...

黑龙江省是我国人口流失最严重的省份,2010年至2020年这10年时间黑龙江省流失常住人口646万人。全省常住总人口在不断流失,黑龙江省的所有地级市和地区均出现人口流失现象,黑龙江13个地市过去10年人口都是下降的,这在全国是唯一的。其中大庆、鹤岗还算是人口绝对数量下降最少的。城市人口流失就形成了“收缩性城市”,因此未来黑龙江省的城市再不能走“城扩人走”的老路了,必须深挖潜能,加快调整全省行政区划,形成更科学合理的城市体系,以应对今后的城市人口流失问题。今天城镇规划君何方洪就带大家一起来梳理黑龙江省的行政区划历程及未来行政区划改革调整设想。

一、清朝以前的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黑龙江作为行政区域名称始于清代,清代以前黑龙江流域一直给人以荒凉苍莽之感,但作为多民族伟大祖国的一部分,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东胡(山戎)、濊貊、肃慎(息慎)等民族先民却与中原民族产生了广泛交流,进行相互影响,并创造出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从帝舜时代起,这片土地的先民和中原就有了联系。东周时,周景王曾明确宣布肃慎之地,为其北方领土。

战国时,濊貊人南下松辽平原建立夫余国,管辖包括嫩江平原在内的广大地区。汉朝时,武帝在今东北地区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设置乐浪、真番、玄菟、临屯4郡,夫余国及东北北部各民族政权都臣属汉朝。汉朝后期,肃慎后裔诸部称为挹娄,分布在今张广才岭及小兴安岭以东到海之地,社会生活虽有较大发展,但诸部并立,未能统一,均臣服于夫余政权。两晋时,挹娄人改称勿吉。公元494年(北魏太和十八年)勿吉人西进灭夫余。夫余部分遗民北上,在今嫩江以东平原建立豆莫娄政权,其辖地大体在今松嫩平原北部。嫩江以西则是鲜卑人的乌洛侯政权。

隋唐时期,黑龙江地区在河北道的统辖之下,先后设立了渤海、黑水、室韦3个都督府。唐武则天时期,居住在今牡丹江流域的粟末靺鞨部酋长大祚荣,逐渐征服周边靺鞨各部(隋以后,勿吉改称靺鞨),于公元698年创立“震国”,并于公元713年改称“渤海国”。“渤海国”于公元926年被契丹族所灭,享国220余年。“渤海国”创造了灿烂的渤海文明,其管辖范围最盛时“方五千里”,南至今朝鲜的龙兴江,东至日本海,西抵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北达今黑龙江。今黑龙江省境内松花江以南的全部地区,均在其管辖之下。“渤海国”仿行唐朝的府州县行政制度,设有5京、15府、62州、100余县。5京即上京龙泉府,东京龙源府,西京鸭绿府,南京南海府,中京显德府。在黑龙江地区内的行政建置有上京龙泉府,还有鄚颉府、率宾府、东平府、铁利府、怀远府、定理府、安边府、安远府和渤海王廷直辖的铜州、郢州等。

辽朝初称契丹,契丹国建立不久,还曾在渤海故地设置东丹国,作为契丹国控制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公元947年,契丹改国号为辽。黑龙江地区西部和东部分属上京道和东京道管辖。金朝时期,今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的绝大部分在金上京路的辖区范围内。上京路辖会宁府、蒲与路、胡里改路、速频路、隆州和肇州,还有东南沿海的曷懒路。首都上京会宁府遗址位于今黑龙江省阿城市白城。元朝时期,东北地区属于辽阳行中书省管辖,其辖境大体包括今东北三省与河北省的东北部以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下辖7路1府。今黑龙江省地区分属开元路和水达达路管辖。

明朝时期,东北地区没有采用中原的行政制度,而是实行具有军事戍守特点的都司、卫、所制。今黑龙江地区初为辽东都司管辖。公元1409年以后由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

二、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的产生和清代的行政建置

清朝在东北的地方行政制度,与关内的省、府、县行政制度不同,实行的是在满洲八旗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军府制”,即由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协领、佐领、防御等军事长官兼理辖区内的民政事宜。清朝中期以后,由于“封禁”解除,流民涌入,于是,在东北地区相继出现了专掌民事的行政建置,形成将军、府(直隶州、厅)、县三级体制。到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终于改革东北地区吏治,决定废除军府制改为行省制,同全国一样实行省、府、县三级体制。此外,清朝时期黑龙江的行政区域划分变化还与我国当时的外交、国力息息相关,1858年(咸丰八年)和1860年(咸丰十年),沙俄通过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强行割占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使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行政区域大为缩小。

清朝统一全国后,加强了对“龙兴之地”—东北地区的统治,设盛京总管统辖。为抵御沙俄势力对黑龙江流域的入侵,1652年(顺治九年),清廷派梅勒章京率兵驻守宁古塔(今海林县境内)地方,翌年升为昂邦章京。于是,宁古塔、盛京两昂邦章京并存,东北地区被划分为两大军事驻防区域,也即两个行政区域。1662年(康熙元年),改称“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今黑龙江地区位于宁古塔将军辖区之内。将军既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又是地方最高民政长官。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12月,清廷为抗击俄罗斯帝国入侵,于黑龙江左岸瑷珲旧城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简称黑龙江将军),划出宁古塔将军所辖之西北地区,归黑龙江将军统辖,形成盛京、宁古塔、黑龙江三将军并立,“自是东北三分,吉江并列”。宁古塔将军移住吉林乌拉后,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改称吉林将军。这是黑龙江自成一个军事、行政区域并以“黑龙江”命名的开端。黑龙江将军衙门初驻瑷珲旧城,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移驻黑龙江城(即瑷珲新城),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清廷以墨尔根地方紧要,移驻墨尔根城(今嫩江县城),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城。黑龙江将军之下先后设有黑龙江(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呼伦贝尔、呼兰、布特哈、通肯等7城副都统和兴安城副都统衔总管。1862年(同治元年)开始,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取消副都统,相继设立道、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建置。

黑龙江副都统。又称瑷珲副都统驻新瑷珲城。黑龙江副都统的辖区前后变化很大,初设时北部到外兴安岭。1858年中俄《瑷珲和约》签订后,黑龙江副都统辖区仅剩黑龙江以南地区了。

墨尔根副都统。1693年(康熙三十六年)设墨尔根副都统,与黑龙江将军同驻于一城。辖区东至小兴安岭和伊勒呼里山脉南段与黑龙江副都统区接壤,西隔诺敏河与齐齐哈尔副都统为邻,南达讷谟尔河,北至伊勒呼里山。

齐齐哈尔副都统。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设齐齐哈尔副都统,驻于齐齐哈尔城,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城后,副都统与将军合署办公。其辖区最初东至小兴安岭,西到雅鲁河和大兴安岭,南界松花江,北临讷谟尔河及诺敏河。后因设置呼兰副都统和通肯副都统,辖区仅剩下今齐齐哈尔市所属的大部分地区。

呼伦贝尔副都统。1743年(乾隆八年)设置呼伦贝尔副都统,驻于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市)。其辖区北面与俄国交界,西面与南面与外蒙古交界,东面为布特哈副都统辖区,包括海拉尔、满洲里、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旗、额尔古纳旗、喜桂图旗,鄂温克旗等。

呼兰副都统。1879年(光绪五年)设置呼兰副都统,驻于呼兰城。其辖区东至小兴安岭南段西麓,西界杜尔伯特旗,南临松花江,北到通肯河流域,包括今呼兰、绥化、海伦、巴彦、木兰、通河、铁力、汤原等诸县市。

布特哈副都统。1894年(光绪二十年)由布特哈总管升置布特哈副都统,为专司索伦、达斡尔、鄂伦春等族事务的军政建置。其辖区包括今黑龙江省的讷河、甘南、德都、五大连池、克东、克山等市县。

通肯副都统。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设置通肯副都统,初驻绥化,后移驻通肯城(今海伦市)。其辖区系从齐齐哈尔副都统分出,包括今海伦、青冈、兰西、拜泉等市县。

兴安城总管。1882年(光绪八年)改为副都统衔,驻于兴安城(今嫩江县境内),专司鄂伦春族事务的军政建置。

黑龙江将军辖区初期,广袤数千里。东至毕占河、南至松花江,与吉林将军辖区接壤;北至外兴安岭与俄罗斯为界;西至喀尔喀接车臣汗部界。按《清文献通考》记载:南北距3800余里,东西距3100余里。以齐齐哈尔城为中心,东至毕占河接吉林将军界2300余里,西至喀尔喀接车臣汗部界800余里,南至松花江接吉林将军界500余里,北至外兴安岭接俄罗斯界3300余里,东南至叶里伯赫河接吉林将军界2300余里,西南至雅尔河接扎萨克、科尔沁、扎赉特各蒙古界120余里,东北至外兴安岭接吉林将军所辖之哈达乌拉河界3600余里,西北至额尔古纳河接俄罗斯界2000余里。

自17世纪中叶始,沙俄武装部队不断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各族居民颇受其害,中国军民予以武力抗击。沙俄遭到沉重打击,不得不同中国清朝政府议和。经两国政府使臣谈判,于1689年(清康熙二十八年),签订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条约规定中俄两国东段边界,以外兴安岭至海,以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为界。外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存放另议”。自此,划定了中俄两国东段边界。

进入19世纪以后,沙皇野心复萌,不断入侵中国东北,非法霸占中国黑龙江下游地区和库页岛,并划为它的“滨海省”,设首府于庙街,进而向黑龙江中游推进。迫使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清咸丰八年)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使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被俄国吞并,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也以中俄“共管”名义,被俄国侵占。《中俄瑷珲和约》签订以后,俄国加紧了侵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活动,占领海参崴,改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并与英法联军勾结,迫使清政府屈服,于1860年(清咸丰十年)签订了《中俄续增条约》(又称《北京条约》),清政府除承认《中俄瑷珲和约》外,又将《中俄瑷珲和约》议定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俄共管区变成俄国独占,划入俄国版图。至此,沙俄先后侵占中国东北领土大约100万平方公里。黑龙江将军在江左仅管辖精奇里江以南至豁尔莫津屯中国居民居住的村庄(又称“江东六十四屯”)。条约签订后还不到半个世纪,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出兵入侵江南中国东北地区,镇压义和团起义,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的惨案,血洗“江东六十四屯”,我和平居民7000人遇难,沙俄非法占领了黑龙江将军管理的“江东六十四屯”地区。

为便于进行行政管理和抗御外敌入侵,将军辖区内分地筑城,划分副都统辖区,派副都统或副都统衔总管镇守。黑龙江将军辖区,先后设置黑龙江、墨尔根、齐齐哈尔、布特哈、呼伦贝尔、呼兰、兴安、通肯八城(地区),设副都统或总管或城守尉镇守。宁古塔将军(1757年改为吉林将军)辖区,先后设置7城,属今黑龙江省境内有4城,并划分有割都统辖区。即:宁古塔城,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后,留副都统一员管辖宁古塔一带地方;三姓城,1731年(清雍正九年)改设三姓(今依兰)副都统,管辖三姓一带及其以东至海地区;拉林城,1744年(清乾隆九年)添设拉林副都统,管辖五常、拉林一带地方,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裁撤;阿勒楚喀城,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添设阿勒楚喀城,管辖阿什河、蜚克图一带地方。

黑龙江将军辖区内,还设有专理蒙旗事务的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扎赉特旗和依克明安旗。至晚清同治、光绪年间,黑龙江地区逐步取消封禁,放荒招垦,人烟渐稠,民事日繁,遂添设府、厅、州、县建制。从1862年至1906年(清同治元年至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地区先后设置呼兰、绥化、依兰3府,宾州、五常、双城、绥芬(厅治今东宁境内)、黑水(厅治今齐齐哈尔)、大赉(今大安)、海伦、肇州、安达9厅,巴彦、临江(今同江)2州,长寿(今延寿)、汤原、大通(今通河)、木兰、兰西、青冈、余庆(今庆安)、拜泉8县,并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添设绥兰海兵备道,管辖呼、绥、海2府1厅。1906年将绥兰海道改为兴东兵备道,移驻内兴安岭以东托萝山北,管辖汤原、大通2县。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在奏请添设民官的同时,鉴于齐齐哈尔、呼兰、通肯副都统辖区已添设民官,“布特哈系打牲部落,牲丁无多”,奏请批准,亦于1906年撤销了齐齐哈尔、呼兰、通肯、布特哈四城副都统。其他各城副都统因地处边防等因,仍依其旧制不变。

清朝晚期,由于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旗民双重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吏治因循,民生困苦,亟应认真整顿,以除积弊”。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清廷发布改革东北地区管理体制和地方官制的政令,决定裁撤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黑龙江行省的行政区域承袭黑龙江将军管辖范围,东南和南部与吉林行省毗连,西南与奉天行省为邻,西部与蒙古接壤,北部和东北部以黑龙江与俄国为界。全省总面积约57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127.3万。省会驻齐齐哈尔城。

行省以下分设府、厅、州、县,并设道区分辖府、厅、州、县。厅(州)分为直隶厅(州)和散厅(州)。府和直隶厅(州)视情况领属厅、州、县,散厅(州)与县同。1907年5月(清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为《东三省设立职司官制及督抚办事纲要折》陈述:“江省边城率无民官,增置更不容缓,且动系通商地方,民官体制自须略为加崇”,并“拟照江省裁撤呼兰等处副都统之例,酌拟裁撤,改设兵备道员暨以下各官,以重民治。”1908年6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拟江省添设民官增改道府厅县办法折》称:裁撤墨尔根、呼伦贝尔、瑷珲副都统,但因呼伦贝尔、瑷珲两处办理交涉、关税事务,任务较重,且有兼辖属部之事,改设呼伦、瑷珲兵备道;并经“通盘筹划”,拟“略分次第”,即设黑河、嫩江等11个府、厅、县,缓设佛山、漠河等12个府、厅、县,黑水、海伦2厅即升为府;道、府、直隶厅分属一二个或三四个府、厅、州、县。经清廷会议政务处议奏,于同年8月清廷批准了黑龙江省添设民官增改道府厅县办法。吉林行省也于同年经朝廷批准,增设1府、1州、2县,并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奏准,改设双城等12个府、厅、州、县,新设珲春、东宁等7个厅、州、县,缓设宝清等5个州、县;新设东南路道和东北路道,将滨江道、西路道改为西北路道和西南路道,由道分辖备府、厅、州、县;珲春、三姓、宁古塔、伯都纳、阿勒楚喀各地方,已“皆添民官,足资镇抚”,所有各处副都统一并裁撤。至1911年(清宣统末年),黑龙江全省分设3道、7府、6厅、1州、7县,即:兴东、瑷珲、呼伦兵备道,呼兰、绥化、海伦、嫩江、黑河、胪滨(今满洲里)、龙江府,讷河、瑷珲(今黑河)、呼伦(今海拉尔)直隶厅,大赉(今大安)、肇州、安达厅,巴彦州,兰西、木兰、余庆(今庆安)、青冈、拜泉、大通(今通河)、汤原县;今黑龙江省境内吉林行省设有东北、西北2路道,依兰、临江(今同江)、密山、宁安、宾州、五常、双城7府,绥远(今抚远)1州,东宁、虎林、滨江(今哈尔滨市道外区)3厅,长寿(今延寿)、饶河、富锦、桦川、穆棱、方正、阿城7县。

黑龙江行省境内,还有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扎赉特旗和依克明安旗。黑龙江地区各兵备道署驻地和管辖府、厅、州、县情况:

兴东道,驻兴东(今萝北县境内),辖汤原县、大通县。瑷珲道,驻瑷珲城,辖黑河府、瑷珲直隶厅。

呼伦道,驻呼伦贝尔城,辖胪滨府、呼伦直隶厅。

东北路道,驻三姓城,辖依兰府、临江府、密山府、绥远州、虎林厅、桦川县、富锦县、饶河县。

西北路道,驻哈尔滨,辖宾州府、五常府、双城府、滨江厅、长寿县、方正县、阿城县。

东南路道,驻珲春城,辖宁安府、东宁厅、穆棱县等。

三、民国时期黑龙江省的行政建置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1912年1月成立中华民国,黑龙江省名称和行政区划沿袭旧制不变。同年7月黑龙江省因财政困难,决定裁剪各级官厅经费,撤销兴东道,于原道署设置萝北厅设治局;将瑷珲道移驻黑河,改为黑河道;撤销黑河府,其地方事宜归瑷珲厅管理,并设呼玛厅设治局和肇东、龙镇设治局。呼伦贝尔由于沙俄策动宣布“蒙旗独立”,呼伦道废。1913年初,北京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奉天省原西南路道改为辽沈道,下辖30县;东路道改为东边道,下辖20县;北路道改为洮昌道,下辖12县。吉林省西南路改为吉长道,下辖11县;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下辖9县;东南路改为延吉道,下辖8县;东北路道改为依兰道,下辖10县。黑龙江省设龙江道,下辖9县;黑河道下辖3县;绥兰道下辖9县、两协领、一自治局。同时,根据《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四盟所属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县行政长官称县知事,其行政机关一律称县行政公署。1914年北京政府内务部通令,对全国重复县名进行更正,共126处,其中黑龙江省大通县改为通河县,余庆县改为庆城县。至1914年末,黑龙江省共辖3道、23县、5设治局、4旗;吉林省管辖属今黑龙江境内有2道、18县。各道署驻地及下辖县情况:

龙江道,驻齐齐哈尔,下辖龙江、嫩江、讷河、拜泉、青冈、大赉、肇州、安达、肇东9县和泰来、林甸2设治局。

绥兰道,驻绥化县,辖呼兰、绥化、海伦、兰西、庆城、巴彦、木兰、通河、汤原9县和龙镇设治局。

黑河道,驻黑河,辖瑷珲、萝北、呼玛3县和漠河设治局。滨江道,驻哈尔滨,辖滨江、双城、五常、宾县、阿城、同宾6县。

依兰道,驻依兰县,辖依兰、桦川、富锦、同江、绥远、饶河、虎林、密山、穆棱、方正10县。宁安、东宁2县由延吉道管辖。

1915年,中俄签订《呼伦贝尔条约》,将呼伦贝尔定为特别区,直接归中国中央政府节制,受黑龙江省省长监管,复设呼伦贝尔副都统。1920年,中央政府下令取消中俄会订的《呼伦贝尔条约》,副都统仍予以保留。同时,黑龙江省长公署决定,呼伦厅改为呼伦县、胪滨府改为胪滨县、吉拉林设治局改为室韦县,并设置奇乾设治局(翌年改为县制)。1925年,设置呼伦道,驻呼伦县,辖呼伦、胪滨、室韦、奇乾4县。

中华民国成立后,从1917年起,中国政府逐渐收回对中东铁路“附属地”的管辖权,吉林、黑龙江两省派兵陆续在哈尔滨及中东铁路沿线布防,并成立中东铁路警备司令部。1919年7月,撤销临时警备司令部,改设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同时设立哈长、哈满、哈绥三个分司令部。1920年3月,中东铁路工人大罢工取得胜利,中国军队解除了哈埠及中东铁路沿线俄军武装,接管了路务。同年10月31日,北京政府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规定中东铁路附属地改成东省特别区。1921年2月5日,成立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掌管中东铁路沿线各地市政。1922年2月28日,中苏议定《中东铁路大纲》,规定中东铁路由中国政府特设机构管理。同年11月24日,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宣布,中东铁路沿线11公里内区域,划为东省特别区,设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所有特别区内之军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机关均归护路军总司令兼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监督节制;12月8日,北京政府颁布《东北特别区行政长官办事条例大纲》,1923年3月1日于哈尔滨正式成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同年3月15日,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决定,将中东铁路沿线各铁路交涉分局改为市政分局,自4月1日起实行市政分局办事章程。沿线市政分局有,长春、张家湾(今吉林德惠)、一面坡、横道河子、穆棱、绥芬河、满沟(今肇东)、安达、昂昂溪、扎兰屯、博克图、海拉尔、满洲里等。1924年5月,中央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吉林、黑龙江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行的特别行政区。1926年设置哈尔滨特别市和哈尔滨市政局等。

1915年至1929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黑龙江地区陆续增设30个县和设治局。有的是先设置设治局作为向县过渡的阶梯,待条件具备即升为县。清末已奏准缓设之府、厅、洲、县,基本上已正式设置了县的建制和设治局。在此期间,黑龙江地区设立了黑龙江省城市政局和松浦、滨江市政局,管理市政治安和铁路交涉等。

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令行裁撤道区,改为省、县两级制。黑龙江省共有42县、11设治局。吉林省分设42县,在今黑龙江境内有22县。黑龙江省在裁撤道区的同时,将呼伦、黑河道改为呼伦、黑河市政筹备处,辖原道属各县。

三、抗战胜利后至1949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变化

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东北各省处理办法纲要》,重行划分东北行政区划。除原“热河省仍沿旧疆”外,将东三省划分为辽宁、安东、辽北、吉林、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兴安9省,基本是原伪满2省并为1省。属今黑龙江省境内有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4省。同年9月5日,国民党政府任命了各省的省主席。1945年底至1946年初,黑龙江地区处在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争夺建立政权之际。中国共产党中央派遣干部到达黑龙江地区后,首先建立省或地区党的组织和军队,开辟工作,建立政权;而国民党“接收大员”未到达前,由伪满军政官吏成立地方维持会,“接收大员”到后按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省市建制,成立省、市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建立后,随即解散了省、市维持会和伪省、市政府。

1945年10月至1946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东北局的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先后建立了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绥宁5省和哈尔滨市建制。各省管辖10个至20个县(市)左右,为便于开展工作,在省县之间设立了专区。但在解放战争期间,为了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省(区)建制调整变动比较频繁。1945年12月31日,由于时局变化,嫩江省政府撤离齐齐哈尔市,于1946年1月将嫩江省划分为嫩南、嫩北两个行政区;至5月撤销嫩南专区,并入嫩江省,并从6月起将嫩南6县划归吉江行政区。1946年10月,撤销绥宁省,改设牡丹江专区,直属东北各省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同年11月,将哈尔滨市改为特别市,仍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接领导。1947年2月,将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至9月,复将黑嫩省重新划分为黑龙江、嫩江两省。同年10月,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东安专区合并,设置牡丹江省。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其所辖市、县分别划归松江省和合江省管辖;将辽北省所属洮安、前郭尔罗斯旗等10县(旗)划归嫩江省管辖。至此,黑龙江地区的省(区)、市建制,由1946初7省(区、市)调整合并为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特别市,4省共辖82个市、县、旗。各省分设的专区,除边远地区的黑河专区外,均已撤销,由省直接管县。

合江省1945年10月下旬,设立三江地区,成立行政专员公署。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设置合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市,管辖佳术斯、东安2市和依兰、勃利、抚远、同江、富锦、桦川、汤原、鹤立、萝北、绥滨、佛山、密山、虎林、饶河、宝清、鸡宁、林口17县,并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分设佳木斯、富锦2个专区。1946年2月,将松江省哈北专区的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4月,将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林口4县划归新设置的绥宁省管辖。6月,将通河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绥宁省的东安市和鸡宁、密山、虎林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增设集贤县和桦南县。同年4月和6月先后撤销佳木斯专区和富锦专区。

19477年1月至5月,增设刁翎、依东、双河、永安4县,2月,设立第一、第三、第四专区,并将1946年设立的东安区改为第二专区;将隶属于鹤立县的兴山市(今鹤岗)改由第四专署领导。同年7月,撤销第一、第三、第四专区,8月,将第二专区的东安市和密山、鸡宁、永安、宝清、饶河、虎林6县划归新设置的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6月,撤销依东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桦南县和依兰县。同年7月,将原牡丹江省的林口、鸡宁、虎林、密山(东安市撤销并入)、宝清、饶河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至1948年底,合江省共辖佳木斯、关山2市,依兰、汤原、萝北、绥滨、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桦南、集贤、勃利、宝清、密山、虎林、鸡宁、林口、刁翎18县。1949年1月,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

松江省1945年10月1日,由伪官吏等在哈尔滨成立滨江省政府。同年12月2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松江省军政委员会,并先后设立了哈北、哈东、哈南、哈西4个专区,管辖阿城、宾县、珠河、苇河、延寿、方正、呼兰、巴彦、兰西、木兰、东兴、通河、双城、五常、肇东、肇州、青冈、安达18县和郭尔罗斯后旗。1946年2月,将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3月,将哈西专区的肇东、肇州2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划归吉江行政区管辖。

1946年4月28日,松江省党政军机关迁入哈尔滨市。5月5日,松江省政府正式成立,分设哈东、哈北、哈南3个专区,共辖15个县。同年6月,将通河县又由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8月,将青冈、兰西、安达3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1月,增设拉林县和山河县,5月,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10月,撤销山河县,并入舒兰县;11月,撤销东兴县,并入木兰县。同年8月,哈东、哈北、哈南3个专区全部撤销,至1947年底,全省共辖14个县。

1948年3月,撤销苇河县,并入尚志县,同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其所辖牡丹汪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东宁、绥阳、穆棱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8月,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新海、五林2县合并为海林县。至此,全省辖牡丹江市和双城、五常、阿城、宾县、尚志、延寿、方正、拉林、佛山、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宁安、海林、穆棱、东宁17个县。

黑龙江省1945年11月13日,在北安召开黑龙江省各界代表会议,宣布成立黑龙江省政府。省政府驻北安县城,管辖北安、德都、依安、克山、克东、拜泉、海伦、望奎、绥化、明水、绥棱、庆安、通北、瑷珲、孙吴、呼玛、逊克、鸥浦、漠河、乌云20个县。1946年6月,恢复铁骊县;8月,将松江省的青冈、兰西、安达3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增设通肯县;10月,增设绥东县。同年8月和9月,先后设立龙南专区和黑河专区。

1947年2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将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同时设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专区,分辖各县。同年3月,撤销鸥浦、漠河2县,并入呼玛县;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6月,撤销绥东县,并入绥化县。同年9月,按东北政委会决定,将黑嫩省重新划分归黑龙江、嫩江两省。除将第五专区恢复黑河专区名称予以保留外,其余4个专区于分省的同时予以撤销,由省直接辖县。黑龙江省的管辖范围,除将安达县划归嫩江省管辖外,原管辖区域不变,共辖北安、德都、依安、克山、拜泉、明水、克东、海伦、望奎、绥化、绥棱、庆安、铁骊、通北、青冈、兰西、通肯、瑷珲、呼玛、逊克、孙吴21个县。同年10月,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

1948年9月,撤销通肯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拜泉县和海沦县。嫩江省1945年11月14日,嫩江省各界代表在齐齐哈尔召开会议,宣告成立嫩江省政府,驻齐齐哈尔市,管辖齐齐哈尔市和龙江、讷河、嫩江、甘南、景星、富裕、林甸、泰来、大赉、镇东、洮南、洮安、安广、开通、瞻榆、突泉16个县,以及杜尔伯特、依克明安2旗,共19个市、县、旗。

嫩江省政府成立不久,因国民党“接收大员”即将前来“接收”,省政府于1945年12月31日撤离齐齐哈尔市。1946年1月将嫩江省划分为嫩南、嫩北两个行政区,并同时将开通、瞻榆、大赉、洮南4县划归吉江行政区,将安广县划归辽吉行政区。

1946年3月,成立嫩甫行政公署,将洮南、开通、瞻榆、大赉、安广、突泉6县划归嫩南行政区,并增设赉北县,以及洮安、镇东、泰来、杜尔伯特等县(旗),归嫩南行政区管辖。4月,增设洮北、泰康、乐安县,将洮南、开通、瞻榆3县划归辽吉行政区。嫩江省政府于4月24日由讷河迁回齐齐哈尔市。5月,将嫩南行政区并入嫩江省,并将吉江行政区的扶余、肇东、肇州、乐安4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划归嫩江省管辖。6月,将赉北、洮北2县划归辽吉行政区,并增设龙东县。7月,撤销乐安县,并入肇东县。8月,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9月和10月,将安广、大赉、洮安、镇赉4县划归辽吉行政区。从1946年4月至夏季,嫩江省先后设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专区,分辖各县,至1947年1月撤销。1946年底至1947年初,嫩江省共辖齐齐哈尔市,龙江、龙东、嫩江、讷河、富裕、林甸、甘南、景星、泰来、扶余、肇州、肇东12县和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依克明安旗,共16个县(市、旗)。

1947年2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同年9月撤销黑嫩省,重新恢复嫩江省,并将原黑龙江省的安达县划为嫩江管辖,全省共为17个市、县、旗。

1948年4月,撤销龙东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龙江县和富裕县。7月,撤销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同年8月,将辽北省(1946年12月1日,将辽吉行政区改为辽北省,恢复辽北省建制)的洮安、洮南、洮北、开通、瞻榆、镇赉、安广、大赉、乾安、郭尔罗斯前旗10县(旗)划归嫩江省管辖。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安县。至1948年底,全省辖齐齐哈尔市,龙江、嫩江、讷河、富裕、林甸、甘南、景星、泰来、安达、肇东、肇州、扶余、大赉、安广、乾安、镇赉、洮南、洮安、开通、瞻榆20县和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后旗、郭尔罗斯前旗3旗,共24个市、县、旗。

绥宁省1946年4月上旬,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成立绥宁省政府,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密山、鸡宁、虎林、林口8县。同年5月,增没五林县。6月,将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3县,划归台江省管辖。8月增设新海县。是时,全省共辖1市、7县。

牡丹江专区1946年10月7日,按东北政联的决定,撤销绥宁省建制,改为牡丹江专区,直属东北政联。专区公署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林口、五林、新海7县。1947午1月,将穆棱县划分为南穆棱、北穆棱2县。5月,增设镜泊县。10月,穆北县并入穆棱县。全专区共辖l市、8县。

牡丹江省1947年8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的东安专区合并设置牡丹江省,省政府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穆棱、东宁、绥阳、林口、鸡宁、密山、虎林、宝清、饶河、永安14县。同年8月底,撤销永安县,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密山、鸡宁2县。

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牡丹江专区1市、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原东安专区密山(东安市并入)等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

哈尔滨特别市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重划东北行政区划的命令,将哈尔滨定为中央直辖市。同年12月下旬,国民党政府任命的市长等到达哈尔滨,接收了市政权,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政府。1946年4月25日,国民党“接收大员”撤离哈尔滨市。

1946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哈尔滨市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于中共北满分局领导,是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政联的所在地,成为东北解放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同年10月,东北政联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哈尔滨市由东北政委会领导。

11月18日,根据东北政委会的决定,哈尔滨市改为哈尔滨特别市,仍直属东北政委会领导,市内分设10个区。1949年3月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各特别市一律取消“特别”二字的决定,哈尔滨特别市改为哈尔滨市,仍由东北政委会领导。

四、1949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变化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的《重划东北行政区划令》指出:由于东北全部解放,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东北今后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为了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建设形势,便于城市领导乡村,本会经过慎重研究,根据经济、交通、人口、城市的分布及自然状况,决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域为6省4直辖市。按照东北政委会的决定,黑龙江地区的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市合并为松江、黑龙江2省。5月中旬,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松江省辖市,并将松江省北部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撤销嫩江省并入黑龙江省,将原嫩江省所属的扶余、乾安两县和郭尔罗斯前旗划归吉林省。

松江省共辖4市、32县,即: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兴山(今鹤岗)市,双城、拉林、五常、阿城、宾县、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海林、宁安、穆棱、鸡宁(今鸡西)、东宁、密山、虎林、宝清、勃利、林口、桦南、依兰、汤原、集贤、富锦、桦川、萝北、绥滨、抚远、饶河县。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全省总人口515万。

黑龙江省共辖1市、41县(旗),即:齐齐哈尔市,北安、拜泉、海伦、绥化、庆安、铁骊、绥棱、通北、兰西、青冈、明水、望奎、克山、克东、德都、孙吴、瑷珲、逊克、呼玛、佛山(今嘉荫)、泰安(今依安)、嫩江、讷河、富裕、甘南、龙江、景星、泰来、林甸、安达、肇州、肇东、洮安、洮南、安广、瞻榆、开通、镇赉、大赉县,杜尔柏特、郭尔罗斯后旗。省会设在齐齐哈尔市,全省总人口552万。

1949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依据佛山县系金矿地区的特点,为便于领导和金矿生产,决定将黑龙江省所属的佛山县划归松江省管辖。1950年3月,将佛山县正式划归松江省。同年10月,将洮安县改为白城县。1952年5月,将泰安县改为依安县。同年9月,为加强伊春林区政权工作,增设伊春县。由松江省政府提出,佛山县距省政府所在地较远,领导不便,距黑龙江省黑河专区较近,经两省协商并经东北人民政府转报政务院批准,于1953年3月将松江省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3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将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同时将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同年8月两省正式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在两省合并的同时,将原黑龙江省所属的白城、洮南、镇赉、大赉、安广、开通、瞻榆7县,划归吉林省管辖。为了加强对边远地区的领导,两省合并时,在西部和东部地区分设嫩江、合江专区,加原黑河专区全省设立3个专区,分辖一部分县。

新的黑龙江省,南与吉林省接壤,西与内蒙古自治区为邻,北、东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苏联相望。全省总面积46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250万。共辖3个专区、5个市、64个县、2个旗、1个矿区。省直辖市县: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市,海伦、绥化、肇东、肇州、安达、兰西、青冈、望奎、明水、绥棱、庆安、铁骊、拜泉、克山、克东、北安、德都、通北、双城、五常、拉林、阿城、宾县、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宁安、海林、穆棱、鸡西、林口、密山、东宁、虎林、伊春县,郭尔罗斯后旗,双鸭山矿区,计46个市、县、旗、矿区。

黑河专区:瑷珲、呼玛、孙吴、逊克、佛山县,计5个县。

嫩江专区:龙江、讷河、嫩江、依安、泰来、景星、甘南、富裕、林甸县,杜尔伯特旗,计10个县、旗。

合江专区:依兰、富锦、勃利、桦南、集贤、宝清、汤原、桦川、萝北、抚远、饶河县,计11个县。

1955年11月,因佛山县与广东省佛山市重名,经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改为嘉荫县。

1956年,为了便于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经国务院批准,增设绥化专区,专署驻绥化县,领导省直辖的绥化、北安等13个县;增设牡丹江专区,专署驻牡丹江市,领导省直辖的宁安、密山等10个县;将省直辖的青冈、克山等6个县划归嫩江专区;撤销景星、拉林、通北、桦南、海林5县,分别并入龙江、五常、北安、桦川和林口、宁安县及牡丹江市;撤销鸡西县设置鸡西市,将双鸭山矿区改为双鸭山市;撤销杜尔伯特旗设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将郭尔罗斯后旗改为肇源县;为更改生僻字和繁体字县名,将瑷珲县改为爱辉县,将铁骊县改为铁力县。到1956年底,全省分设5个专区、7个市、60个县;5个专区共辖54个县(市),省直辖5个市和8个县。

1957年7月,为解决伊春林区县级政权组织与森工企业不相适应的“大企业、小政府”的矛盾,特别是该县非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

1958年8月,为了加强城乡协作,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滨市,领导省直辖的伊春、五常等5市县和原绥化专区的绥化等9县;将省直辖的肇东、宾县、阿城3县和原绥化专区的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直辖的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6市划归所在专区代管。至此,除哈尔滨市仍由省直辖外,其余66个市、县均划归专区管辖或代管,省不再直接领导县(市)。同年9月,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

1960年以后的一段时间,由于对行政区划的调整变动,缺乏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部分专区和市县的划分和裁并反复性较大,撤而复设。1960年1月,撤销北安县设置北安市,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4月,撤销集贤县设置友谊县,将牡丹江专区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同年5月,撤销嫩江专区,将其所辖拜泉等12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齐齐哈尔市改由省直辖,将明水、青冈2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将松花江专区的五常等5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哈尔滨市领导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哈尔滨市共领导8个县;为适应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因市无力领导县,于1961年10月,恢复嫩江专区,管辖齐齐哈尔市领导的12县及齐齐哈尔市。1962年9月,将牡丹江市领导的宁安县划回牡丹江专区管辖;恢复集贤、铁力、海林3县,撤销友谊县;将虎饶县由牡丹江专区划归合江专区管辖。

1963年6月,因北安市农村人口过多,撤销北安市恢复北安县和德都县。同年12月,设置绥滨县。

1964年1月,将齐齐哈尔、伊春2市改为省直辖。6月,设置鸡东县,恢复桦南县,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饶河两县。1964年6月,为探索林区和油区的行政区划体制,总结政企合一的经验,将伊春市改为伊春特区,将安达市改为安达特区(对外仍沿用安达市名称)。同年8月,为适应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的需要,以黑龙江省呼玛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各一部分行政区域设置大兴安岭特区。特区政府驻加格达奇,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黑龙江省领导为主。同年12月,恢复友谊县。

1965年2月,为适应煤炭生产的发展,设置七台河特区(县级),归合江专区管辖。3月,恢复安达县。5月,松花江专员公署由哈尔滨迁驻绥化县。7月,设立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滨市,管辖哈尔滨市领导的8县,哈尔滨市不再领导县;原松花江专区更名为绥化专区,专署仍驻绥化县;松花江专区的安达市(特区)改为省直辖。同年8月,设置同江县,归合江专区管辖。1966年2月,将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5市改为省直辖。至1966年底,全省分为6个专区、2个特区和8个较大的市。6个专区共辖65个县和1个特区;9个设区的市(特区)共辖54个区、4个镇。

“文化大革命”初期,专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967年,全省上下普遍成立革命委员会,将各专区均改为地区,由设立派出机构的专区变为一级区划实体的地区,成为一级政权单位;将伊春特区改为伊春市。1968年,将牡丹江市和佳木斯市分别划归牡丹江地区和合江地区管辖。196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呼伦贝尔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共2市、12旗。即:海拉尔、满洲里市,布特哈、阿荣、扎赉特、喜桂图、陈巴尔虎、额尔古纳左、额尔古纳右、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旗和鄂伦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自治旗。同年,将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迁至北安县;将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迁至阿城县。1970年4月,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并将嘉荫、铁力2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将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并将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将嫩江地区的嫩江县划归黑河地区管辖;将合江地区的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将牡丹江地区的尚志、延寿、方正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撤销七台河特区,设置七台河市(县级)。至1970年底,全省分为9个地区(盟)、9个地级市,共辖3个县级市、65个县、12个旗、55个市辖区(镇)、6个地辖区。1971年7月,将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由北安县迁至嫩江县。1972年7月,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迁回爱辉县;9月,松花江地区革余委员会迁回哈尔滨市。

1973年8月,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75年8月,为加强边防和边境口岸管理,设置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地区管辖。

1978年11月,绥化、松花江、合江、嫩江、黑河地区“由实变虚”。撤销革命委员会,改设行政公署。1979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原呼伦贝尔盟及所属各市、旗全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同年12月,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将安达市改为大庆市。1980年9月,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11月,设置黑河市,由黑河地区管辖。12月,将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牡丹江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5月,为适应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设置塔河县和漠河县。1982年12月撤销绥化县,设置绥化市,由绥化地区管辖。

1983年4月,撤销爱辉县,并入黑河市;撤销北安县,设置北安市,由黑河地区管辖。同年9月,为进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改革试点,撤销牡丹江地区,与牡丹江市合并,将其所辖的宁安、海林、林口、穆棱、密山、东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将鸡东县划归鸡西市领导,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将松花江地区的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同年10月,为加强五大连池风景旅游区的管理,设置五大连池市(县级);七台河市升格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并将合江地区的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

1984年11月,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县级),由绥化地区管辖。12月,为扩大市带县领导体制的试点,撤销嫩江、合江地区,将其所辖县分别划归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领导;恢复友谊县,由佳木斯市领导。1985年,黑龙江省共辖4个地区、10个地级市、6个县级市、63个县、64个市辖区、4个地区辖区。全省总面积46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3311万。

五、1986年至今的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变化

201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县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2017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市不再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

截至2022年2月,黑龙江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2个地级市、1个地区,分别是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六、黑龙江省未来行政区划改革方向设想

(一)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培育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

深入落实强省会战略,发挥省会城市龙头作用,加快实施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培育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形成全省高质量发展核心动力源。贯彻省打造“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部署,以哈尔滨主城区为核心,依托哈牡高速、京哈高速、哈同高速、哈肇公路、哈大高速、吉黑高速等快速交通网络,构建“一核两圈多点”的都市圈发展格局。一核即哈尔滨主城区;两圈是以1小时交通圈为基础的都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宾县4个卫星城,以2小时交通圈为基础的都市圈,包括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巴彦4个市域次中心;多点是指县域中心城镇和特色城镇。推动哈尔滨与大庆、绥化一体化发展,与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创新协同发展,构建优越交通圈、优势经济圈、优美商旅圈。

夯实卫星城支撑功能,依托都市圈环线,以通勤一体化为牵 动,推动呼兰、阿城、双城、宾县组团打造都市圈产业配套协作 区、生态后花园、城市休闲地、城市中央厨房,融入主城区发展。 强化次中心功能,推动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巴彦 4 个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市)产业提级、县城提档、乡村提速、生态提质、 民生提效,带动周边县(市)和乡村提升发展水平,形成对都市 圈的骨干支撑。完善木兰、延寿、依兰 3 个县城综合功能,构建 本区域组织核心,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做强特色城镇等微 — 81 — 支点,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城市化发展区培育宾县宾西镇、 巴彦兴隆镇等特色产业型、生活服务型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 区培育五常拉林镇、方正会发镇、通河祥顺镇、延寿加信镇等一 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尚志亚布力镇、 木兰东兴镇等以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为特色的宜居宜 游绿色镇。

完善高铁与城际铁路网络,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强化与国铁集 团沟通协调,利用城际铁路、普速铁路富余运能,依托拉滨、滨 北、京哈、绥满普铁线路,开行至阿城、双城、五常等方向市郊 列车。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布局,提高换乘效率。

(二)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地区性中心城市。齐齐哈尔加快建设精密超精密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打造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全国样板。牡丹江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开放合作空间,打造向南和对俄开放重要窗口,形成跨省际旅游特色区。佳木斯强化东部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增强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能力,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打造东部石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市域经济高质量转型,打造以佳木斯为枢纽,“四煤城”组团发展的东部城市群。加强伊春、大兴安岭等地区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创造更多生态产品,培育壮大林区生态产业,形成生态富矿。推进边境地区兴边富民,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彰显黑河边境城市特色,发挥自贸区片区引领作用,突出大通道功能,强化区位集聚效应,推动人口集聚、产业提质、开放提效,打造形成黑河、绥芬河—东宁50万人口级别城市,建设美丽边城,提升边境品位,增强边境地区综合实力。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沟通,向中央争取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行政区划划入黑龙江省,加快大兴安岭地区撤“地”设地级市步伐,把大兴安岭地级市中心城区加格达奇区建成具备一定辐射能力的中心城市。

(三)科学布局黑龙江省城市体系。规划打造特大城市1座,即哈尔滨市,定位为全省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大城市4座,分别是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地区性中心城市9个,分别是北安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市(加格达奇区),前7个规划为中等城市,后2个为小城市;规划建设地方性中心城市66个,其中县级市20个,县城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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